1、ems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的缩写。
2、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xpress mail service)。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6月由中国邮政集团联合各省邮政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股份制公司。
3、ems分为航空和陆运两种,邮递方式多样,方便快捷。业务首重规定为20元。2012年9月,邮政ems部分城市电商件8元起,收费调低。
4、特快邮递服务区别于邮政服务(或译:特快专递/快捷邮件,英文:express mail service,简称ems)是由万国邮政联盟(upu)邮政部成员提供的一种国际特快邮政服务,由消费者付出较贵的费用以获得快速的邮政传递服务,常应用于必须快速发送的重要信函或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