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出,近期富士康ipo得到监管方面快速审批就是典型的例子。2月1日,富士康招股书申报稿商报,9日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同时披露,2月22日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更新。
对此消息,有质疑声音称,监管层并非对四大行业“独角兽”企业全面放开。质疑声认为,首先,近期监管层密集调研的“独角兽”企业其实属于摸底调查是否存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属性,以掌握了解相关情况;其次,富士康的“特事特办”满足互联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生态环保四大行业,符合现有制度规则,监管鼓励企业抓紧申报,且在当前制度框架下进行的ipo申报;第三,留住“独角兽”企业,加大资本市场对“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是a股监管层正在进行的战略性议题,主要是希望将除“”batj外的第二批优质高科技企业留在国内;第四,对于高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的盈利门槛、vie架构、同股不同权等问题,还需在《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首发办法等部门规则的修订前提下,对企业进行审核,必须符合当前法律程序;最后,出现了不拆除vie架构也能申报的情况,在排队队列里的相关企业也需等到法律法规落地,以及vie架构拆除后才能顺利进行下一步审核程序,否则在排队序列只能漫长等候,不可能即报即审。
本月初,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深圳市场科技类公司时,将帮助更多深圳优质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上市。随后,2月9日深交所发布的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年)显示,将聚焦标杆重点,强化对“独角兽”等新兴行业企业服务,着力吸引一批优质企业进入深交所。(完)